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建设城市污水管网全覆盖样板区”。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住建局启动《宿迁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提升实施方案(2024-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期间,邀请省内行业专家专题会商,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征求了各地、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建议,经多轮修改完善,报市政府六届三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六个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提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全市各县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到2024年底达到72%、2025年底达到80%。
(三)基本原则。问题导向、补齐短板;近远结合、标本兼治;系统推进、科学实施。
(四)重点任务。重点围绕污水收集、转输和处理三个阶段系统开展建设提升。一是在污水产生阶段,加强居住小区和单位庭院管网的排查和改造;开展工业废水接管评估,推进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分质处理;严格落实排水许可,分类整治餐饮、洗车场等“小散乱”排水。二是在污水转输阶段,加强污水管网建设力度,消除管网空白区;高标准开展存量管网排查检测,问题即查即改;因地制宜推进厂网一体化运维管理,合理制定污水处理费标准。三是在污水处理阶段,有序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改扩建,规范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达标。
(五)实施步骤。一是2024年3月底前,各县区围绕2025年达到80%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梳理确认工作项目。二是2024年4月至2025年12月底前根据排定项目,推进相关工程建设。三是2024年和2025年底,市各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四是2025年以后,配套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六)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专班,统筹组织、落实、督促和指导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相关工作。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是责任主体,住建、生态环境、水利、城管等各司其职、形成合力。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各地加大公共财政支出,同时积极争取上级奖补资金支持。鼓励发行专项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四是严格考核评估,工作专班定期调度进展、通报情况,市各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成效督查和指导评估。五是引导公众参与,畅通宣传渠道,加强信息公开,鼓励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