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政办发〔2024〕41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酒庄建设三年
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宿迁市酒庄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已经市政府六届三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酒庄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贯彻落实《宿迁市千亿级产业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宿迁市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4—2030年)》,全力构建特色酒庄集群发展新格局,为以酿酒为主导的绿色食品产业实现千亿产值提供核心支撑,特制定酒庄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一、发展目标
以酒庄建设为抓手,有序推动酒企特色化、规模化发展,到2026年底,全市规模以上白酒企业数量实现倍增,累计达到14家。积极打造一批区域性特色酒庄,建设完成10家以上宿迁市星级白酒酒庄,构建富有特色的酒旅融合产业体系,打造全国白酒酒庄建设示范区。
二、加快建设特色白酒酒庄
1. 打造全国白酒酒庄建设示范区。深入挖掘酒文化内涵,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开发精品旅游线路,重点建设洋河镇徐淮路和古黄河沿线、双沟镇中大街以及沭阳县沂涛镇等点状分布的酒庄展销示范区,创新“白酒旅游+生态+工业+商务”模式,开发集酿酒储酒、观光体验、展览展示等为一体的多元化酒庄,打造沉浸式酒文化体验示范区。(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以下各项工作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各功能区管委会参与负责,不再列出)
2. 提升打造一批示范酒庄。鼓励龙头酒企积极参与酒庄建设工作,在现有工业旅游基础上,定位国内一流酒庄,深挖文化底蕴,完善配套设施,深化休闲体验等功能,建设集产业发展、酒旅融合示范企业。支持具有一定数量老窖池且酿酒历史悠久、品牌文化底蕴深厚的老名酒企业争创全国一级以上酒庄,形成产区示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洋河股份)
3. 改造新建一批星级酒庄。遴选因土地、环保等要素制约规模发展的酒企,通过优化厂区布局、丰富酒文旅项目等方式建设宿迁市星级酒庄。引进有较强实力的社会资本投资新建多品类、多元化、多业态白酒酒庄。鼓励一批中小酒企通过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共建白酒酒庄,引导一批有发展潜力的小微酒企,积极做好生产工艺提升、质量管控等基础性工作,建设区域性特色酒庄。(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支持白酒企业规范发展
4. 切实维护好名酒产区整体形象。依法支持洋河股份保护知识产权,全力维护“洋河”“双沟”金字招牌,要加大对违法使用商标、仿冒外观包装、制假售假等违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好我市白酒产区整体形象和声誉,促进我市白酒产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5. 引导白酒企业诚信经营。积极开展酒类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白酒源头监管,防范以非固态法白酒冒充固态法白酒生产行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依法取缔违法酒企。加强酒企税收征管,打击偷逃税。引导诚信经营,增强酒企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管理能力,杜绝恶意竞争。(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
6. 加强白酒标准建设和质量管理。加强酒庄白酒系列标准研究,持续推进白酒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严格酒庄酒生产管理,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有效保障白酒质量安全,维护宿迁白酒纯正形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7. 支持酒企多元化发展。在产能壮大、品牌打造、人才培养、市场拓展等方面,为白酒企业提供精准扶持,帮助做大做强做精,充分激发创新活力,支持酒企个性化产品定制、电商直播、发展酒文化工业旅游、研发销售果酒、鸡尾酒等年轻化产品,走差异化、特色化、定制化发展之路,丰富酒都宿迁酒文化元素。(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商务局)
四、加强要素服务保障
8. 加快酿造废水“绿岛”项目建设。推进白酒产业绿色化、清洁化转型升级,支持酒庄加快办理环评手续,支持新建大中型酿造(酒)产业项目,促进酒庄在酿造主产区集聚发展;强化排污权、用能权等环境、能耗要素统筹协调,大力推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环境承载空间,建设酒庄酿造废水“绿岛”,助力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9. 切实保障酒庄建设用地。将酒庄建设与江苏省酿造产业园建设有机结合,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充分发挥集体土地效益,鼓励符合条件的特色酒庄建设项目用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使用权入股联营的政策工具,保障酒庄建设用地需求。属地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科学编排推进方案,严格把关酒庄规划设计方案和建设质量。(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0. 创新酒企信贷服务方式。引导金融机构针对白酒融资需求开发个性化金融产品。积极推动银行、融资性担保公司加大对白酒行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为酒类企业开展包括原酒、窖池、订单、知识产权等多元抵押融资业务。(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宿迁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宿迁监管分局)
五、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11. 支持酒企规模发展。对当年度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白酒生产企业,一次性奖补200万元。对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的白酒生产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200万元。洋河、双沟、沂涛等白酒产区要加大对酒企支持力度,配套出台相关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12. 支持酒庄品牌创建。对获得全国特级、优级、一级白酒酒庄的酒企依次给予不超过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宿迁市五、四、三星级白酒酒庄标准的酒企依次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在三年内获得两次及以上酒庄荣誉的,按就高原则进行奖励,不重复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13. 支持酒庄市场推广。对于已升规入统或达到星级酒庄标准的白酒企业,支持参评“宿迁市十大名酒”,重点支持参与“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南京、成都)”等展览展销和宣传推广活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本行动方案中各项奖补资金,县域企业由市、县财政按2:8比例分别承担,市区企业由市、区财政按5:5比例分别承担(部分资金分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同一事项涉及多项市级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进行奖补。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不予奖励。
附件:2024—2026年宿迁市星级酒庄建设计划表
附件
2024—2026年宿迁市星级酒庄建设计划表
单位:户
县区 |
每年新增星级酒庄数量 |
截至2026年 新增规模 以上酒企 |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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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市 |
1 |
4 |
5 |
10 |
7 |
沭阳县 |
0 |
0 |
1 |
1 |
1 |
泗阳县 |
0 |
1 |
0 |
1 |
0 |
泗洪县 |
0 |
1 |
1 |
2 |
1 |
市洋河新区 |
1 |
2 |
3 |
6 |
5 |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
市法院,市检察院,宿迁军分区。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