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14〕203号)等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洋河新区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洋河新区门户网站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洋河新区党政办联系(地址:洋河新区为民服务中心,邮编:223800,电话:82668111,电子邮箱:yanghezhen888@163.com)。
一、概述
2014年以来,洋河新区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相关工作规则,明确要求、细化分工、稳步实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合理回应社会关切,保障群众意见、建议、咨询和投诉等及时有效回复。
(二)科学细化公开栏目。围绕社会关注事项,充实完善“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等栏目内容,科学设置“人事信息”、“ 部门信息”等网站栏目。新区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及各村居按照上级要求,分别在醒目位置设置了政务、村务公开栏,定期公示工作安排、财务开支等社会关切事项。
(三)严格实施督查督办。建立完善督查机制,定期清查文件资料,坚决杜绝疏漏现象,确保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建立新区督查网,通过网络信箱、网络互动等方式,广泛征求各界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截至2014年12月31日,新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86条,其中概况信息364条、法规公文96条、政策解读19条、计划规划108条、人事信息42条、财政信息48条、社会管理568条、应急管理21条,政府重要会议582条、通知公告208条、其他信息630条。
(二)重点领域公开方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公开财政信息、人事信息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有效维护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威性。
(三)依申请公开方面。2014年洋河新区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不予公开方面。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把关文件内容,对不予公开的事项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妥善处理。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方面。2014年新区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六)收费及减免方面。目前,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事项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费。
三、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相关精神,全面加强相关政策学习,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扎实开展调查研究,研深吃透相关政策,及时解读回应热点舆情,2014年共编发《舆情专报》36期,办理网络舆情4461件,办结率100%。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一是少数部门和单位不够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信息公开政策研究不够透彻,把握不够严密。二是工作开展水平参差不齐,有些部门工作力度弱,措施不得力,责任不明确;部分单位主动公开信息不够科学。三是公开工作有些内容针对性不强,重点不够突出,缺乏动态性。这些问题需要我们深刻反思,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全面落实公开责任。强化服务理念,切实转变观念,充分发挥机关作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自觉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工作制度,纳入各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全面强化重点环节。按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的要求,拓宽和深化信息公开工作举措,以缩短公开期限为着力点,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方面的信息。三是全面加强制度保障。把政府督查和社会监督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完善信息公开责任追究、限期答复、考核奖惩等相关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严格奖惩,强力推进,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4年度)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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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5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5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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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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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5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8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1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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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开行政审批信息数 |
条 |
|
(二)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数 |
条 |
|
(三)公开本部门财政信息数 |
条 |
7 |
三、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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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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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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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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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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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面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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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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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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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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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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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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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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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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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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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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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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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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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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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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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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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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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有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七、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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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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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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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2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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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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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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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4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