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应急管理局、网信办、教育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管办办事处、邮政管理局:
现将《省应急管理厅 省委网信办 省教育厅 省公安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通信管理局 省邮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加强互
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应急函〔2023〕15 号) 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近年来,我市 收到上级部门交办多批次通过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的问题线索,并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但互联网销 售危险化学品具有隐蔽性强,取证难等特点,互联网销售危险化 学品如果管理不善,将导致网络空间危险化学品泛滥。各地各部 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用户、网络商 品信息等方面管理,结合自身职责,通力协作,强化对危险化学 品互联网销售的全链条管理,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将 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纳入安全管理范围,切实防范化解重大安 全风险。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规销售行为。各地各部门要适时开展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整治,重点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违法销售危险化学品、未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许可违规发布危险化学品信息、电商平台违规提供危险化学品销售信息发布服务,以及违法违规寄递危险化学品等行为。定期对互联网信息进行巡查,坚决切断危险化学品互联网违法销售链条,加强违法违规行为追踪溯源,强化相关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措施,加强行刑衔接,严厉打击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做好政策宣传,规范危化品购销行为。各地各部门要加 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宣传力度,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单位和人民群众规范通过互联网购买、销售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鼓励、奖励举报网上违法违规 销售危险化学品行为,构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双重保障的良好氛围。
附件:应急管理部 中央网信办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邮政局关于加强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通知
宿迁市应急管理局
宿迁市委网信办
宿迁市教育局
宿迁市公安局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宿迁市邮政管理局
江苏省宿迁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
2023 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