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鼓励返乡创业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宿政办发〔2020〕70号)、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宿迁市鼓励返乡创业就业若干措施操作流程的通知》(宿人社通〔2021〕13号)文件精神,经返乡就业人员自主申报、区社会事业局审核,现将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1日—8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527-82668408。
附件:洋河新区返乡人员就业补贴名单
洋河新区社会事业局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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