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洋河新区农民进城购房按揭贷款利息补贴办法》(洋管办发〔2017〕63号)文件规定,现就洋河新区2022、2023年度五年按揭贷款利息补贴业务受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对象
户籍在仓集镇、郑楼镇以及洋河镇部分村居(与实施安置政策一致),进入洋河城区购买商品房或在三镇购买安置房并向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购房按揭贷款的房屋被征收户。补贴期限为2017年3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以网签合用备案时间为准)。
二、补助标准
符合补助条件的被征收户进城购房,前五年所产生的按揭贷款利息,由新区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三、提供材料
(一)两次及以上办理需提供:
1. 截至2023年12月的银行贷款流水明细;
2. 本人贷款银行卡复印件;
3.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 非本人来办理需要提供委托办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书。
(二)首次办理需提供:
1. 截至2023年12月的银行贷款流水明细;
2. 本人贷款银行卡复印件;
3.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 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贷款合同复印件;
5. 非本人来办理需要提供委托办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书。
四、注意事项
1. 办理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办理。
2. 办理地点:梦都大道1号洋河新区管委会215室。
3. 咨询电话:82668207。
宿迁市洋河新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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