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7〕51 号)精神,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促进市级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苏民规〔2022〕3号)相关工作要求,在社会组织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单位自评、专家组初评、评估委员会终评,2023年度社会组织评估的相关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
一、3A级(1家)
宿迁市洋河新区博爱志愿者协会
二、2A级(1家)
宿迁市洋河新区自行车运动协会
对评估结果持有异议的社会组织或个人,请于公示期内向洋河新区社会事业局提交书面材料及相关证据。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2日至29日;
联系人:李东风;
联系电话:0527-82668169;
联系地址:宿迁市洋河新区南大街17号。
洋河新区社会事业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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