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宿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有关规定,2025年4月,区旅游交通建设局开展了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推荐申报工作,并在各产业园、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进行了评审、认定,提出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推荐名单8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意见与建议,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6月26日至7月16日
联系电话:0527-80518882
洋河新区旅游交通建设局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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